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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1-15 12:38:32
今天有人转发给我一条新闻,看了新闻的内容,第一感觉就是:气愤!
上海72岁的王老太只有一个儿子,自从2011年王老太老伴去世后,儿子儿媳与王老太之间就矛盾不断,终于儿子儿媳忍不住了,要求王老太搬离自己的家,扬言:“妈,住一起影响全家生活质量,我帮你租房,你出去住吧!”
独子的话让王老太的心凉透了,她认为自己的动迁款、存款以及自己老伴生前的公积金都用来帮儿子还房贷,并且自己还掏了15万给儿子资助其买新房,现在儿子儿媳却要让其扫地出门,她真的太心寒了。
在2019年2月12日的时候,王老太和儿媳因为琐事又发生争吵,经过居委会调解达成协议:儿子归还母亲之前借给他买房的15万,儿子负责找一套租金4000元左右的房子供自己老母亲居住,但是王老太因为对儿子找的房子不满意,认为生活和就医不方便,一直没有搬离,因此,儿子儿媳将王老太告上了法庭,让其限期搬离。
父母太无私,反而可能造就子女不知感恩的自私心理
在我们传统观念里面,亲情往往都是最无私的,尤其是父母与子女之间,似乎子女就是天生来讨债的,为人父母总是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儿女,最后即使掏空榨干自己也毫无怨言,就这种所谓的无私观念还往往被宣传为美德和典型,但这种所谓的无私亲情有时候往往会给自己老年生活带来灾难。
之前也是一条新闻被舆论强势关注,讲的是江苏徐州有一位86岁的老太,老太有两个儿子,每个儿子那边轮流待,当轮到大儿子照顾的时候,老人的侄子莫师傅发现自己的姑姑竟然被安排睡在猪圈,猪圈旁边就是厕所,当时是寒冬,徐州的气温非常寒冷,老人所睡的猪圈就靠两个门板挡风,当老人侄子莫师傅找到她大儿子理论的时候,大儿子还理直气壮称猪圈地方不错,也很干净,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能无耻到如此地步也是空前绝后了。
在我们农村,很多老人依旧存在养儿防老的思维,特别是这个徐州老人就两个儿子,想必年轻能劳作的时候肯定将自己的所有都给了儿子,说不定还给儿子当牛做马了很多年,尤其在非常注重长子农村,有些老人甚至将自己仅有的一点家当百分百都给了长子,不过从这个徐州大儿子将自己老母亲安排睡在猪圈,在令人感到愤怒的时候,更多的是一份心寒。
其实之所以会有这种后果,其原因还是在于为人父母太过无私,这样就会导致子女产生理所当然的心态,子女认为老人的一切就是自己的,老人应该给自己做牛做马,最终形成子女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利己主义,至于赡养老人的义务在他们眼中成了累赘。
就像本文开头这条讯息,王老太动用自己全部积蓄给儿子还房贷,又给15万给儿子买新房,最后反而沦落到要和自己独生儿子对簿公堂,父母掏心掏肺地对待子女,子女最后反而觉得赏口饭给父母吃,挪个地给父母睡就是已经天赐之恩了,这究竟是谁的悲哀,又是对谁的讽刺,值得我们深思。
子女生活习惯与赡养父母义务发生冲突时,又该何去何从
其实开头这篇新闻又提到了另外一个问题:子女与老人生活习惯上发生冲突,我们又该如何解决这个棘手的代沟问题。
现在很多年轻的小夫妻结婚都不愿意和老人住一起,主要原因就是一个:他们担忧自己的生活习惯与老人会发生严重冲突,进而导致不和,比如有的年轻人即使没人,房间的电视机也要开着,老人看到就觉得浪费电,看到就会关掉;有的年轻人主食吃得不多,没事总喜欢在沙发上吃薯片、炸鸡腿之类,老人看不顺眼可能也要说两句;年轻喜欢熬夜,过夜生活,但老人早睡早起,对于年轻人这种晚上睡不着、早上起不来的混乱生活状态,时间长了,老人也会不堪其扰、颇有微辞等等。
年轻人与老人生活差异是客观存在的,这个没办法去改变,如果老人身体素质尚可,自己也乐意落个清净,那么分开而住或许是最佳的解决办法,但是对于年迈的父母,他们需要得到照顾,那么此时,为人子女的我们就肩负赡养的义务和责任。
在我们村,有一个有名的孝子,他也有一个七十多的老母亲,老伴几年前去世了,老人一生育有三子一女,五十岁左右的大儿子不忍自己老娘孤寡没人照顾,就办理了早退,回家整天伺候照顾自己的老母亲,他为了不打扰自己母亲休息,以前工作跑业务经常熬夜应酬,现在基本上作息时间与老人保持了一致,每天晚上临睡前都会问:“妈,明天你想吃什么,我要早点起来上街去买菜。”只要是自己母亲想吃的菜,第二天他必然会早早起来去买,他二弟和三弟有时候回家看看大哥照顾老母亲怎么样,两个弟弟都挺佩服大哥的孝顺,大哥却笑笑说:“这有什么,这是我做儿子应尽的义务,我们弟兄三个小时候听人说很闹腾,母亲经常整宿没有好觉睡,母亲不也忍了咱弟兄三人好几年嘛,我刚大一点,这老二就出生,老二大点懂事,老三又有了,我听父亲生前说母亲那几年被我们折腾死了,现在她老了,我这是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,应该的。”
这话说得确实到人心坎上,很多人小时候刚出生的时候,经常半夜三更地哭闹,母亲刚睡着就被吵醒,又要起来哄我们睡觉,又要哺乳,还要帮我们去大小解,很多母亲生个孩子之后立马会感觉憔悴好几岁,但是母亲从来也没怨言,依旧不辞辛劳地将我们养育长大,所以无论从报恩的层面,还是人性的层面来说,做人做事,尤其是在赡养老人这一块上一定要有良心,将心比心,今生有缘才做了父母的子女,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,回家还有一声“爸爸”、“妈妈”喊,当父母不在了,人生也就只剩下归途,再想尽孝也就没了那个机会,留下永远的遗憾将会是一辈子的心痛。
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和道德的义务要求,更是一种人性的体现
赡养父母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出发,这是强制的义务要求,不过在现在利己主义泛滥,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下,我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丢失了不少,当一位老人自己被照顾的正当权益需要用法律的武器得以维护时,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,而文中儿子儿媳声称“和老人住一起影响全家生活质量,遂要求其搬离”更是一种虚伪的借口,当王老太发现儿子儿媳找的房子周围因为生活和就医不便,所以没立马搬离时,竟然被自己儿子告上法庭,母亲与儿子对簿公堂,这真是一部亲情的虐剧,将这位儿子的冷血无情刻画得淋漓尽致。
你养我小,我养你老,这本应该是我们上下几千年的传统美德,本来并不需要外界多加约束,这种对老人的赡养义务理应内化成自己的价值信仰,也是一种人性的最起码、最基本的规范,当这种基本规范都需要法律三番五次地进行审判,将亲情利益化,这无疑是将自己丑陋的内心撕开了一个口子暴露在众人面前,凸显的只是一个人自私、冷血的本质面目,让人感到气愤的同时,更多的是感到唏嘘不已,为人儿女能自私、冷血到如此地步,这不仅是做子女的人伦悲哀,更是作为一个人的人性悲哀!
你们如何看待儿子儿媳将老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搬离?我们又应该如何对待赡养父母这件事呢?欢迎大家留言讨论,谢谢!